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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t/d垃圾焚烧项目拟掺烧污泥和一般工业固废

2026-06-12 来源: 第三方 浏览量:3

  盘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掺烧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盘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掺烧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报告书”)相关信息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评报告书概述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盘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掺烧一般固废项目
 
  建设单位:盘州市深能捷通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两河街道亮山村三组(现有盘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范围内,不新增占地)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利用现有工程已建成的2台4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空余焚烧能力,在优先满足盘州市全域生活垃圾焚烧需求的前提下,协同处置污泥和一般固体废物,最大掺烧量160t/d,其中污泥不超过65t/d,一般固体废物(医废残渣、餐厨垃圾、林农废弃物、农作物秸秆、纺织皮革业废物、废塑料、废纸、废旧纺织品、废木材、豆渣、中药渣、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筛出的可燃有机物、废烟丝、酒糟、食品罐头制造业皮叶茎等)不超过95t/d,总掺烧比例不超过设计处理规模的20%。
 
  依托设施:全部依托现有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系统、渗滤液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办公生活区等所有生产、环保及公辅设施,不新增构筑物、不新增职工人数,设计年运行时间仍为8000h。
 
  (二)环评报告书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分析:梳理现有项目建设及运行现状,明确本次改建仅调整入炉原料结构,不新增生产设施;核算改建后营运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强,明确污染物排放“三本账”,论证现有环保设施处理能力的适配性。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开展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显示评价区各环境要素质量总体良好,均能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大气环境:采用AERMOD模式预测正常工况下污染物贡献值及叠加背景值影响,均满足相关环境标准;明确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的环境风险,确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仍为厂界外300m。
 
  水环境:正常工况下全厂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预测事故状态下渗滤液泄漏对拖长江及下游地下水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现有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有效性。
 
  土壤与地下水:预测正常工况下大气沉降对土壤的长期累积影响,以及事故状态下污染物垂直入渗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风险,验证现有分区防渗措施的可靠性。
 
  声环境:依托现有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论证改建后各类固体废物(炉渣、飞灰、危废等)处置方式的可行性,确保全部得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生态环境:分析项目运营期大气沉降对周边植被及公益林的影响,提出生态保护措施。
 
  环境风险评价:识别柴油储罐、盐酸/硫酸/氨水储罐、渗滤液处理站、沼气系统、焚烧烟气系统等主要风险源,判定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Ⅲ级,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预测典型事故情形下污染物扩散影响范围,论证现有应急池、围堰、泄漏监控、应急预案等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提出完善建议。
 
  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重点论证现有“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烟气净化工艺“预处理+UASB+MBR+NF+RO”渗滤液处理工艺、飞灰鳌合固化工艺、分区防渗措施等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确认可满足改建后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本次改建不新增环保投资,项目实施后可解决盘州市部分污泥及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难题,完善区域固废处置体系,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现有项目保持一致。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依托现有环境管理机构,完善改建后污染源及周边环境质量监测计划;明确排污许可证重新申领要求及总量控制指标,提出信息公开及环保竣工验收要求。
 
  (三)环评报告书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要求,符合贵州省及盘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要求;项目选址位于现有厂区范围内,不新增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环境管理要求后,各类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不会发生降级,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项目的实施可有效解决盘州市污泥及一般可燃固废处置问题,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及环境效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1、贵州省境内的科研院校,贵阳市境内的企业公司,项目周边两河街道、亮山村、敖家垭口、青树梁子、花家水井境内的乡镇、村组。
 
  2、贵州省境内的生态、环保专家和技术人员,项目周边两河街道、亮山村、敖家垭口、青树梁子、花家水井境内和本工程涉及乡镇的公众居民、常住人员。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至本公示起10个工作日
 
  原标题:800t/d垃圾焚烧项目拟掺烧污泥和一般工业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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